第(2/3)页 她抖若筛糠,死死掐着大腿,生怕发出尖叫落得惨死下场。 女人跪在地上,哭哭啼啼道: “我没有罪啊!我这一辈子都没伤害过任何人啊!” 县令冷哼了一声: “本官且问你,你与那混账是什么关系!” 女人狠狠咽了咽唾沫,颤颤巍巍道: “他,他,我的客人。” 妓女在古代不算犯法吧? 县令猛地拍惊堂木: “你这淫妇!你丈夫死期不到三年!尸骨未寒! 你不为其守孝,竟行苟且之事!” 女人满脸惨然: “我儿子病了,我没钱给他治病啊!” ...... 面包车里,所有人都在看李明月传来的现场画面。 这个女人确实很可怜。 刚刚死了丈夫,儿子又重病,走投无路才去卖身。 在场有不少人是从打非办出来的。 遇到这种情况会抓,但不会为难。 其实.....有些心软的同事,只要不是接到报案,见到了还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 那位鬼县令看起来是讲道理的,大概也不会为难她吧? 一直摆弄电脑的胖子突然惊叫一声: “找到了!找到这鬼县令是谁了! 完了,怎么会是这个家伙!” 众人赶紧看向胖子的笔记本电脑。 清初,水府漕台县令,张至顺。 满屏介绍他的文字,字里行间写满了一个字‘贪’! 张至顺在位期间,以莫须有的罪名抄办商户,搜刮不知多少民脂民膏。 最令人作呕的是,他竟自己给自己立了一座庙,逼迫百姓歌颂其功德。 那座庙不知道拆了多少百姓的家,累死了多少无辜。 那一年冬天,更不知道多少百姓冻毙庙中。 他的所作所为没有被历史留住,但被百姓牢牢记在心里。 民国时期,百姓们为其塑像,形象为跪服,放在他为自己建立的庙里。 罗泉的眼角抽搐着。 竟是这个当婊子立牌坊的家伙! 李明月危险了。 ...... 县令双目冒出幽幽鬼火: “还敢狡辩!你这不忠伦理的淫妇!该被杖杀!” 女人骇得肝胆俱裂,哭喊着: “别,别杀我,求求你放过我吧,我儿子还在医院,没有我会死的啊!” 县令怒声道: “本青天明察秋毫,断然不会判错一件冤假错案! 你这淫妇恶劣至极,死有余辜! 你那病重的儿子,若是得知医治钱财来自于你这番行事,定也会羞愧而死! 来啊!拖下去!” 女人面如死灰,裙角湿润,被吓失禁了。 第(2/3)页